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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购置剪板机、冲床、镭射切割机、镭射切管机、折弯机、烧焊机、喷塑生产线、装配生产线等生产及辅助附属设施设备,形成年产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有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1)激光切割废气:在镭射切割机、镭射切管机下方设置收集管道,产生的切割粉尘收集后,经一套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焊接烟尘:在每个焊接工段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净化装置,及时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净化后的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排放; (3)角磨废气:配备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在打磨工作时对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收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喷塑废气:喷粉房产生的喷粉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本项目喷塑设备自带一套回收系统(多管式旋风除尘器+滤筒)回收处理喷塑粉尘,处理后废气通过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5)喷塑前处理烘干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6)固化废气:固化房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7)热洁炉废气:热洁炉废气和固化废气一起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喷塑前处理废水、喷淋废水,本项目厂房设置2个生活垃圾污水化粪池,分别由2个排放口进行排放,经废水处理站处理的生产废水、经化粪池1处理的生活垃圾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RO反冲洗废水通过污水排放口DW001纳管排放,经化粪池2处理的生活垃圾污水通过污水排放口DW002纳管排放。 固废:普通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谨慎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设施安装减振垫、消声器等。
为满足市场需求,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企业拟投资778万元,租用平湖市南方塑胶有限公司位于平湖市曹桥街道兴曹路333号2号楼1层的厂房1880平方米(以下简称“新厂区”),新购置数控冲床3台、全自动激光切割机2台、全自动焊接机器人8套、组装流水线台等国产先进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液压动力单元200万台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有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1、在激光切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车间外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在焊接设备旁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过滤装置,净化处理后的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抛丸机除物料进出口外,其余部分均为封闭结构,在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保持密闭,抛丸机自带有废气收集装置对抛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车间外2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4、湿式机加工设施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保持密闭,少量非甲烷总烃污染物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喷塑废气先由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收集(回用来生产),尾气再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25米)排放; 喷塑生产线烘道整体密闭,只设有进出口,废气通过烘道进出口的吸风装置收集,收集的固化废气和燃气废气通过DA004排气筒(25米)排放。 废水:本项目仅排放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纳管,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强声源设备是采用防震、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在良好地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车间管理和对操作工人的培训,合理的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文明操作,轻拿轻放;对生产车间合理地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生产车间中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隔声罩,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固废:在租用的1层厂房东北侧设置一间危废仓库(面积约为12m2),本项目产生的废乳化液、含乳化液金属边角料、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废乳化液、含乳化液金属边角料、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抹布收集分类后在危废仓库分区暂存,委托有相关资质危废单位做安全处置; 在租用的1层厂房东北侧设置一间一般固废仓库(面积约为9m2),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物、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废滤芯及废布袋、回收粉尘在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内垃圾桶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